本报讯 记者 钱平 报道 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智能船用设备、智能船舶和海上智能搜救装备研发,推广应用智能疏浚装备。业界人士表示,《意见》注重以场景应用为牵引,促进船舶、航运等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以及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我国已发布的有关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省部级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及海上智能搜救装备和智能疏浚装备,必将对我国造船业推进这两大类装备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产生重要影响。
《意见》提出,到2027年,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行业典型场景广泛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落地,建成一批标志性创新工程,成为交通创新发展重要动力;到2030年,人工智能深度融入交通运输行业,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全面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总体水平居世界前列。
《意见》强调,加快智能产品创新,加强智能船用设备、智能船舶和海上智能搜救装备研发。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构建涵盖多种运输方式,贯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行业治理等业务领域,面向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的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打造“人工智能+交通运输”高质量数据集、算法库、工具链,为建设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提供技术底座。
《意见》明确了7大类应用场景,在智慧航运方面,提出推进港口智能感知网络建设,加快码头设备设施数字化建设、自动化改造、智能化升级,鼓励建设基于“数据大脑”的综合管理系统,加强运营监管与风险防控;推动建设面向全程物流链的“一站式”协同系统,提升国际枢纽海港对外服务智慧化水平。开展智慧海事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区域水上交通组织一体化,加强沿海和内河主要干线水上交通运行监测。推广智能船舶自主航行系统及在海事和航道巡查中的应用,组织开展内河货运船舶自主航行创新工程。推广船闸区域集中控制技术,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船闸智慧化升级和多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
在智能建养方面,《意见》提出,推广应用轻量化智能路面检测车、桥梁巡检机器人、水下探测机器人、智能疏浚装备等;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日常巡查、检测监测、病害诊断、技术状况评定、养护决策等方面应用。
此外,《意见》还提出,布局交通大模型标准规范体系,建立行业大模型建设指引和准入规范,加快智能驾驶、智慧航运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