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志良 报道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布山东省地方标准《港口邮轮码头服务要求》。该标准填补了山东省在港口邮轮码头服务管理领域地方标准的空白,成为山东省内首项针对此类服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将于2024年10月30日起全面实施。
山东作为传统的经济大省和海洋强省,优越的港口条件为国际邮轮靠泊提供了便利,发展邮轮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国际邮轮在东北亚理想的停靠地。烟台、青岛、威海、日照等地通过实施“船港城游购娱”一体化运营战略,邮轮经济生态圈对相关区域的带动效应和发展潜力将逐渐显现。但是,目前山东省邮轮经济发展规模较小,对比南方港口城市经济效益并不明显。因此,山东省迫切需要科学、规范、统一的省级地方标准,提升邮轮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邮轮产业发展。
该标准规定了港口邮轮码头服务的基本要求、设备设施、服务人员、服务内容与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将实现港口邮轮码头服务统一描述,指导和规范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异常事件处理、服务和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进一步推动港口邮轮码头服务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对山东建设国际领先的邮轮文旅港、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组织实施,山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山东港口邮轮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起草。